© 和 ℗均来自美国版权法,© 叫做“Copyright symbol”,℗叫做“Sound recording copyright symbol”。这两个符号在美国版权法上曾经是版权保护的必要条件。在《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》生效后,作品完成时就自动享有著作权,所以已经不是必需,只是起到明确标示版权所有者的作用。
℗ 标示的是和该张唱片录音有关的版权,范围非常窄,一般为该张唱片的制作方拥有。如果该唱片中的歌曲由其他人重新演绎,并不需要得到制作方的授权。
© 标示的则是唱片制作的整个过程产生的版权,如封面设计、词曲,一般为发行公司(如四大唱片公司)拥有。如果唱片的内容进行重新演绎,需要得到其的授权。所以相对来说,地位要比唱片制作方更加重要。
而唱片代理发行公司(即Manufactured and distributed by XXX)只是分销商,不享有任何版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