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社部、教育部近日印发的《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指出,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围绕健全制度体系、拓展职业发展通道、完善评价标准、创新评价机制、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、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、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,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。
在中小学教师中增设正高级职称,是改革的一大亮点和突破,也是一项大的政策调整。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表示,各地要按照培养和造就教育家的政策导向评价好正高级教师,坚持高标准、少而精,严格控制数量,确保质量,树立中小学教师发展标杆和楷模,带动形成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。
据了解,2009年1月,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同意,山东省潍坊市、吉林省松原市和陕西省宝鸡市开展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。2011年9月,全国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各选择2-3个地级市,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。
据悉,扩大试点过程中,329.3万名中小学教师进行了职称(职务)过渡,按照新的评价标准和办法新晋升正高级教师806名,高级教师3.98万名。
新的职称制度实行之后,教师们也有了更多晋职称的机会,更好地在事业上进步,实现自己的理想和价值。众所周知,评职称大多需要达到相应的学术论文发表篇数要求,我网可提供评正高级及各级的教师职称专用的各种优秀教育期刊,如《素质教育》、《教育课程研究》等,助您在评职称之路上获得成功。